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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第四人民医院本部室外低压电源增容提质改造邀请公告
点击次数:59     发布日期:2026/6/29      

郴州市第四人民医院本部室外低压电源增容提质改造邀请公告

 

郴州市第四人民医院的郴州市第四人民医院本部室外低压电源增容提质改造(采购代理机构编号:CZJY2026-GC-046)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郴州市第四人民医院本部室外低压电源增容提质改造

2、采购代理机构编号:CZJY2026-GC-046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3、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

4、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 固定单价 £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及验收

6、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郴财采资〔2024〕6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取消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7、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采购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代理服务费最高限价(元)

1

郴州市第四人民医院本部室外低压电源增容提质改造

1项

¥663443.49

¥663443.49

¥6600.00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信用中国”“信用湖南”“信用郴州”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7)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的身份证明(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2.1 具备国家能源局(或原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均为五级及以上),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2技术负责人具有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

2.3施工作业人员应具备应急管理厅颁布的特种作业证(高压电工证、低压电工证),且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6年630日起至2026年76止,每天09:00-12:00;15:00-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郴州景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青年大道阳光儿童城5栋17楼1718号)。

3、获取磋商文件的材料要求:持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获取文件的,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和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4、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指定地点购买(4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10日上午10:00。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郴州景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青年大道阳光儿童城5栋17楼1718号)。

3、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准时到达,(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现场要检验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否则,将被拒绝参与投标)。

4、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五、公告期限

6.1本公告在郴州市第四人民医院门户网站(http://www.czssrmyy.com/main.asp)、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6.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六、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当在获取磋商文件或者在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人信息

1)名称: 郴州市第四人民医院  

2)地址:郴州市苏仙区桔井路30号

3)联系人: 张女士  

4)电话:0735-24792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郴州景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址: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青年大道阳光儿童城5栋17楼

3)联 系 人:李志娟、蒋文娟  

4)电    话: 17373591717/0735-2888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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