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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第四人民医院本部门诊楼及东院区中央空调末端风机盘管清洗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点击次数:35     发布日期:2026/4/28      

郴州市第四人民医院本部门诊楼及东院区中央空调末端风机盘管清洗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郴州景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郴州市第四人民医院的委托,对郴州市第四人民医院本部门诊楼及东院区中央空调末端风机盘管清洗项目(采购代理编号:CZJY2026-FW-024)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郴州市第四人民医院本部门诊楼及东院区中央空调末端风机盘管清洗项目  

2、采购代理编号: CZJY2026-FW-024

3、采购项目预算和最高限价:180000.00元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服务业

5、评标方法:þ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6、合同定价方式:þ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服务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8、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郴财采资〔2024〕6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取消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批)

预算(元)

代理费最高限价(元)

1

郴州市第四人民医院本部门诊楼及东院区中央空调末端风机盘管清洗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180000.00

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计取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如非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7)被“信用中国”“信用湖南”“信用郴州”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特定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

四、磋商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1、购买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6年4月29日起至2026年5月8日止,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7:0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购买磋商文件的地点:郴州景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郴州市青年大道阳光儿童城5栋17楼1718号)

3、购买磋商文件需提供的材料要求:持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获取文件的,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和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购买文件(文件400元一份)。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11日上1000分(北京时间)停止提交纸质和电子响应文件,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6年5月11日上1000分(北京时间)。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郴州市青年大道阳光儿童城5栋17楼1718号。

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5、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郴州市第四人民医院门户网站(http://www.czssrmyy.com/main.asp)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发布。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磋商文件后,请于2026年5月1017时前来函确认是否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若未收到你方书面确认,将视为你方已放弃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蹉商采购活动。

、质疑

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磋商文件或者在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人信息

1)名称: 郴州市第四人民医院  

2)地址:郴州市苏仙区桔井路30号

3)联系人: 张女士  

4)电话:0735-24792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郴州景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址: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青年大道阳光儿童城5栋17楼

3)联 系 人:李志娟、蒋文娟  

4)电    话: 17373591717/0735-2888316

 

附件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投标人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磋商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采购计划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投标人参加磋商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磋商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期:                 日

 

附件2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公司机构代码:             ;注册登记机构:              ;日期:              

有效期:                   ;注册资本:                  ;地址:              

经济行业:                 ;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授权代理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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