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郴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后勤物资供应商粼选项目(二年)招标公告 | ||||||||||||||||||||||||||||||||||||
| 点击次数:46 发布日期:2026/4/10 | ||||||||||||||||||||||||||||||||||||
郴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后勤物资供应商粼选项目(二年)招标公告 郴州市第四人民医院的郴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后勤物资供应商粼选项目(二年)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郴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后勤物资供应商粼选项目(二年) 2、委托代理编号:CZJY2026-HW-010 3、采购项目预算:按实际采购量计算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5、评标方法:þ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þ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 定点采购期为2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9、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郴财采资〔2024〕6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取消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按包)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被“信用中国”“信用湖南”“信用郴州”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2)¨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文件售价 1.获取文件的时间:从2026年4月10日起至2026年4月16日止,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文件需提供的资料要求: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附件1(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附件2(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和附件3( 确认函)及本采购邀请公告中第四条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所有资质证件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并装订成册到郴州景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青年大道阳光儿童城5栋17楼)购买文件(人民币400元一份)。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4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郴州市青年大道阳光儿童城5栋17楼,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26年 4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郴州市青年大道阳光儿童城5栋17楼 4.法人代表(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4.1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2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六、公告期限 6.1本公告在郴州市第四人民医院门户网站(http://www.czssrmyy.com/main.asp)、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6.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七、询问及质疑 7.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7.2供应商认为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文件之日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参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文)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通知后,请于2026年4月29日17 时 00 分前来函确认是否参加采购活动。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称: 郴州市第四人民医院 (2)地址:郴州市苏仙区桔井路30号 (3)联系人: 张女士 (4)电话:0735-24792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郴州景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址: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青年大道阳光儿童城5栋17楼 (3)联 系 人:李志娟、蒋文娟 (4)电 话: 16673554569/0735-2888316
附件1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采购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邀请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二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机构代码: 注册登记机构: 日期: 有效期: 注册资本: 地址: 经济行业: 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附件3 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已于 年 月 日收到 (采购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邀请,确认 (参加/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特此确认。
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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