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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第四人民医院院长接待日制度
点击次数:3933     发布日期:2023/5/15      

一、院领导接待日由党政办安排和管理,参加接待日工作的领导主要包括院长、副院长,轮流安排,如接待领导临时有事,需提前报办公室替换其他院领导,不能缺岗。

二、院领导接待日每周安排一次即每周周五上午。接待地点在:医院门诊十三楼医院院长接待室(1316)。

三、接待日接待对象:为医院所有职工、患者和家属、社会人士。

四、负责接待的领导应认真听取来访人的意见和建议。对来访者所提的问题能答复的当即予以答复,对不能当即回答的要说明情况,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并认真填写“接待意见" ,交有关部门办理。

五、为协助医院领导做好接待日的接待工作,党政办派出工作人员协助医院领导做好访谈记录等相关工作。

六、协助领导接待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信访工作纪律,认真落实领导指示精神,相关科室应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办公室查询、督办,会同办公室向来访人及时反馈处理结果,以保证医院领导接待日的实效性。

七、对检举、揭发、批评人,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进行报复;对来访的有关正当问题,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采取官僚主义态度,故意拖延或顶着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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