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示 |
| 点击次数:2700 发布日期:2022/4/24 |
应湖南省审计厅对我院社保基金使用情况的审计整改要求,现将我院超协议期因供应商未开具发票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予以公示,望各供应商积极配合请款,在公示期内开具发票送达我院,对在公示期内未送达的供应商货款将进行相关转收入账务处理,今后待发票开具后再行支付(详情请见下表)。公示时间2022年4月24日至2022年5月1日。
对以上相关处置如有异议,请于本院发布之日起一周内,向我院提出意见反馈。 反馈电话:0735-2479512 公示地址:郴州市苏仙区桔井路30号
郴州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2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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